欢迎来到:黑龙江油城律师事务所官网!

大庆律师

咨询热线

13159819950

大庆律师事务所
您当前的位置 : 首 页 > 新闻中心 > 常见问题

租房期间电器坏了谁来修

2020-09-09 09:17:19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进行房屋的租赁时出租人要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后,双方要按要求履行,承租人要保护好房屋内的设备,那么租房期间电器坏了谁来修?下面由大庆律师事务所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租房期间电器坏了谁来修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房屋租赁期间电器损坏的,如果电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负责维修,如果是出租人的,应该由出租人承担维修。

大庆律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那么,租房期间电器损坏到底谁修呢?专业律师们是怎么看的。


“要举证是租客的过失造成的损失比较困难。”律师表示,很多家具或者家电在承租之前就已经有一定的使用年限了,因此从判定是自然老化还是蓄意破坏有一定难度。“从现在的状况来看,基本上家电等出现了损坏,都是由房东来维修。”刘律师说。


其他律师也表示,如果在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列出屋内电器的权责划分,且租客并非是刻意造成家电的损坏,维修费用应该是由房东来承担,即使房屋中介给了一份物品清单也只是尽到了告知义务。他建议,房东在租赁合同中可以详细的列出屋内物品的购买时间、使用年限、物品状况,并对物品的损坏责任做明确的约定,并且拍照留底。


比如: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出租人自身过错导致的,出租人负责;如果是由承租人的过失造成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负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向出租人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是由不可归责于任何人的原因(如不可抗力)引起的,由出租人对自身负担财产损失风险。


标签

最近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