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黑龙江油城律师事务所官网!

大庆律师

咨询热线

13159819950

大庆律师事务所
您当前的位置 : 首 页 > 新闻中心 > 律所动态

欠债不还去法院起诉费用标准

2020-07-21 15:04:44

欠债还钱本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有的债务人就是死活不肯还钱,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是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起诉需要收取诉讼费,那么,欠债不还去法院起诉费用标准多少呢?下面大庆律师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欢迎阅读。


一、欠债不还去法院起诉费用标准多少


民事案件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财产案件是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收取诉讼费的。而借钱不还的案件往往都是属于财产案件处理的。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大庆律师哪家好

二、借钱不还找不到债务人怎么办


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很多债务人通过失踪的方式躲过诉讼时效期,实现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因此为了保障债权,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


(一)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


延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开始计算。同时《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一百四十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由此可知,可以通过以上方式延长诉讼时效,避免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不受保护。


(二)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


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后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别人欠钱不还追债绝招


进入诉讼程序、用法律武器追债,是企业和个人不得已的选择,要防患于未然。“首先是要对商业风险有足够的认识,实现对对方的执行能力进行调查。”法官说。


发生经济联系前,了解对方企业的资信是最基本的工作。对于企业来说,先调查对方的工商登记资料。在查工商登记资料时,有些工商局不仅提供简单的注册资料,有时还会提供该企业详细的年审及企业变更资料,这些资料是了解企业资信的重要渠道,只有结合这些资料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才能真正了解企业的资信。


标签

上一篇:收到别人转错钱犯法吗2020-07-21
下一篇:债权债务变更2020-07-21

最近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