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很多时候为了能够免后悔的情况就会约定定金,就拿我们在买卖房产过程中,经常会在签合同之前付定金,但是如果发生了付了定金后想要反悔不签合同的情况时,定金还能退还吗?下面由大庆律师来为大家解答。
一、付了定金但是没签合同,可以退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于2020.12.31失效)
如果是对方违约,即使没有签合同也可以退定金。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能否退定金有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交了定金双方就合同内容协商了但不能达成一致而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2、一方无故不在约定期限进行协商或擅自改变认购书中的内容而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适用定金罚则。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政策调整致使一方有正当理由的,不适用定金罚则。综上可知,能否退还定金关键是你是否在约定时间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事宜进行协商。
三、定金数额的确定:
1、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担保法对其限额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意图显然是限制给付数额过大的定金,将定金的惩罚限定在一定的限度内。
2、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该规定说明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只有定金交付另一方当事人接受后,定金合同才成立。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114条第3款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不包括非财产损失,即精神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