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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人拿好处费违法吗

2020-11-17 14:47:04

  在现实生活中提供居间服务的行为是非常多的,常见的是房地产的交易,房地产公司是属于居间人,为购买者、租房者,与卖房者、出租者进行信息撮合,那么中间人拿好处费违法吗?下面由大庆律师为大家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中间人拿好处费违法吗


  中间人拿好处费是不是违法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是正常居间服务的,收取服务费是合法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四百二十五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百二十六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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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嫌受贿罪。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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